化妆品配方师
职业定义:
根据市场需求,使用符合化妆品安全标准的日用化工原料,进行化妆品配方设计的人员。
主要工作内容:设计符合要求的各种形态和功能的化妆品;对所使用的原料进行评价和选择;使用仪器设备制作化妆品样品,并确定工艺;根据产品品质评价结果、行业动态及时调整和更新化妆品配方,保障其安全性。
申报条件: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)
一、助理化妆品配方师:
1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;
2、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;
二、化妆品配方师:
1、已通过助理化妆品配方师资格认证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;
4、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。
三、高级化妆品配方师:
1、已通过化妆品配方师资格认证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;
4、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
主要工作内容:设计符合要求的各种形态功能各异的化妆品;对所使用的原料进行评价和选择;使用仪器设备制作化妆品样品,并确定工艺;根据产品品质评价结果、行业动态及时调整和更新化妆品配方,保障其安全性和先进性。
二、培训方式
面授形式:理论(中级)+考试(笔试)
三、培训内容
按照《化妆品配方师职业标准》的要求进行课程设置,包括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知识;化妆品及原料基础知识,化妆品原料分类及功能;皮肤毛发基本知识;化妆品的安全性及功效评价;配方开发;化妆品配方师职业道德;配方师现场演示等。
四、授课教师
从事化妆品化学及化妆品科学教学研究、化妆品分析检验、化妆品原料生产、化妆品配方研究及开发、化妆品卫生监督且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(具有高级职称)。
五、职业等级
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:化妆品配方师技能认证证书
申报条件:(下列条件需同时满足)
1、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;
2、在化妆品行业从事化妆品配方工作1年以上者。